首页    丨    检务公开    丨    检察要闻    丨    检察业务    丨    公益诉讼    丨    队伍建设    丨    案件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
时间:2018-07-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什么是公益诉讼制度 

  公益诉讼是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特定机关和组织向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项制度。按照适用的诉讼法性质或者被诉客体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 

  二、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有哪些? 

  (1) 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2) 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由于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没有也无法提起诉讼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检务公开
检务公开-本院介绍 检务公开-领导介绍
检务公开-联系方式 检务公开-机构职能
 视频资料
视频资料
新浪二维码 腾讯二维码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山西省浑源县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
地址:大同市浑源县迎宾西大街
电话:0352-8475123 邮编:037400  QQ:209604913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