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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
时间:2016-09-26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强化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
 
孙宇

 

  本报讯(通讯员孙宇)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部署,近日,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出台《审查逮捕案件轮流分派规定》《审查逮捕部检察官联席会议规定》。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审查逮捕案件轮流分派规定》将案件分为审查逮捕、提请复议、提前介入三类,再将个案区分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一般案件,通过分流提升办案效率。《审查逮捕部检察官联席会议规定》则突出了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明确了联席会议的具体议题及相关讨论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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