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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预防性”反恐刑事立法之路
时间:2016-08-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思考“预防性”反恐刑事立法之路

 

我国新近的反恐刑事立法明显呈现出预防性特征,它体现的是国家对恐怖主义犯罪政治宽容度的降低和刑法对秩序和安全价值保护的强化,在当下的我国,其不失为国家的理性选择。在我国,直面恐怖主义威胁,在强调刑法惩罚之余,国家若能超越于刑法规范之上寻求社会政策的整体性和体系性的整合应对,也许我们能够在恐怖主义犯罪治理上取得“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效果。“先发制敌、保持主动”是我国反恐怖主义法确立的反恐基本方针,必须坚定不移地执行,但是,真正先发制人的战略方针不只是通过追查肇事者应对恐怖袭击,也不应当只是简单强调扩张刑法的范围和强化刑事措施,而应该是着力解决和打击恐怖主义滋事的根源。我国当下反恐刑事立法价值体系的建构,一方面要与社会需求相适应,另一方面也要与刑法的性质和其在法体系中的地位和功能相协调,还必须维护法律基本价值在反恐领域的有序而合理的组合关系。我国未来反恐国家战略与刑事政策现代化之路,在刑法领域,有赖于合理平衡安全价值与公民自由的关系;在社会政策的整体性方面,需要国家妥善处理刑法与其他社会政策的有效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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