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后驾驶车辆,拒绝接受民警检查强行行驶。近日,经陕西省岐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郭万强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2016年6月13日凌晨,郭万强与朋友饮酒后驾车在马路上行驶时发现前面有交警检查车辆,民警白某指令其停车检查,为逃避检查,郭万强并未停车继续前行。当另一民警谢某再次指令其停车时,郭万强驾车迎面驶向谢某,在危急情况下,谢某跳上该车引擎盖,敲打车前挡风玻璃责令其停车。郭万强不听民警指令,左转弯掉头,行驶一公里后被赶来的警车逼停。民警对郭万强检查时发现其有饮酒嫌疑,经抽血送检,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9.17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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