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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促公正,慎诉润人心----浑源县人民检察院听证会顺利召开
时间:2022-07-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公开促公正 慎诉润人心

  浑源县人民检察院听证会顺利召开

  为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同时本着“程序简便、及时就地、规范高效”的原则。

  2022年7月28日上午,浑源县人民检察院召开5场简易听证会,对蔡某某申诉李某某聚众斗殴案,刘某某申请行政监督案,拟作相对不起诉的任某交通肇事案、杨某故意伤害案进行公开听证,对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王某某盗窃案进行不公开听证。会议邀请了听证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法官、律师、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等人参加。

  在三场拟作不起诉的听证会中,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情,阐明拟作不起诉的理由及法律依据,参会人员对案情进行提问,承办检察官一一作出解答,拟作不起诉人现场宣读悔过书,表明悔罪态度。

  随后,参会的听证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律师认真听取了承办检察官的介绍以及侦查人员代表、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各方的意见。经过现场评议后,对案件进行了独立的集中评议,最终同意检察机关对任某、杨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建议对王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在蔡某某的申诉李某某涉嫌聚众斗殴案的听证会上,通过申诉人阐述申诉理由和事实、检察官围绕案件焦点问题开展释法说理,听证员、侦查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分别发表了各自意见,申诉人也作了最后陈述。大家形成一致意见,认为该案应当由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刑事诉讼程序。

  刘某某申请行政监督案的听证会主要围绕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可以根据涉案企业的现状,对该行政处罚决定暂缓执行或分批执行。参会人员一致表示可以对涉案企业的行政处罚决定分批执行,这样既保障国有权益,又防止企业因强制执行措施陷入生产经营困境。同时认为此对策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的职能,做实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解决了小微企业的大难题。 

  本次听证会是以公开促公正、不断深化阳光检务的重要举措,彰显了挽救涉案人员、护航民营企业发展的司法温度。同时也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办理控告申诉案件简易公开听证的有益尝试,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我院将持续落实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的工作要求,做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听证全覆盖,着力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公信力和权威性,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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