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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建党精神,赓续红色血脉,扛起使命担当 ——浑源县人民检察院开展迎“七一”系列活动(二)
时间:2023-07-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弘扬建党精神,赓续红色血脉,扛起使命担当

——浑源县人民检察院开展迎“七一”系列活动(二)



为增强未成年人遵纪守法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切实保护小学生身心健康,消除校园安全隐患,“七一”前夕,浑源县人民检察院各位检察官纷纷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校园,给孩子们送去优质法治服务和“七一”祝福。浑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东带领“太阳花”未检团队,协同大同市耘铧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来到浑源县穆岳小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主题宣讲活动。




百年穆岳百年新,红色基因照人心,作为我县唯一的红色名校,创办于1914年,到现在已经有一百余年的历史,1989年8月,为纪念我县第一任县委书记穆岳烈士,命名为穆岳小学,该校长期以来秉承的办学宗旨为创建“红色文化校园”和“书香文化校园”。

在法治宣讲开始前,穆岳小学程占法校长向王东检察长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任证书。王东表示,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是落实《最高检、教育部关于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的重要举措。法治副校长不仅是个称呼,也是一份荣耀,更是一份责任,他将自觉肩负起法治副校长的使命,尽最大努力履行好职责,全力支持学校工作。


课堂上,社工老师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发生的原因及危害、如何预防和远离校园欺凌,并结合真实案例、现场互动等方式,进一步增强了学生对校园欺凌的认识,引导教育学生树牢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明辨是非能力,争做一名“学法、懂法、敬法、守法”的新时代好少年。

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这次讲座,学到了法律知识,增强了法治意识。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要互相帮助、互相谅解、互相包容,不做校园欺凌的发起者、参与者,当受到校园欺凌时不做沉默者,要勇敢大胆说“不”,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下一步,浑源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帮助中小学生提升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交友观,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其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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